資料圖:當地時間2014年8月18日,美國弗格森,國民警衛隊成員在當地巡邏。
  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外媒7日報道,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裁定,密蘇里州弗格森鎮的警察要求示威者持續前行,不能停留在原地的做法,違反了憲法。
 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佩里發出一項初步禁令,禁止當地警察繼續這一做法,稱當地機構“很可能再度實踐這些違憲的政策”。
  8月18日,在針對美國黑人青年布朗被警察槍殺的抗議活動開始數天后,當地執法機構開始應用這項政策。9月27日,美國公民自由協會將這一案件提交給法庭。
  據報道,在某些情況下,警方告訴示威者不能在原地停留超過5秒鐘,另一些時候,示威者則被告知走得太慢。
  同時,佩里表示,警方有權利驅散示威者,對某些地區進行限制,並使用其他合法的人群控制措施。她表示,這一禁令僅僅針對弗格森抗議的特別規則。  (原標題:弗格森鎮警察管控示威措施 美國法官裁定違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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